二级学院经费核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6-03-07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1759

 南通职业大学

级学院经费核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通职大[2015]10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与二级学院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责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南通职业大学关于深化二级管理改革的意见》、《南通职业大学二级管理实施办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二级学院经费的组成

二级学院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学生奖助学金、创收提成经费等。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是指用于二级学院二次分配的相关人员经费,主要包含绩效津贴和缺编费两部分。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是指二级学院用于正常运转的教学和办公经费,包括行政办公费、教学业务费、学生事务费、党建与师资费等。

3、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包括一般性专项经费和发展性专项经费。

一般性专项经费是指上级部门划拨给我校用于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需的专门项目经费和学校按规定比例给予的配套经费,主要包含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等经费。

发展性专项经费是指二级教学单位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向学校申报并经学校审批后的专项经费(如教学、实习、实训设备等)。

4、学生奖助学金

学生奖助学金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和国家奖助学金。

5、创收提成经费

创收提成经费主要包括在成人教育、对外培训、科技服务及其他创收活动中二级学院提成的经费。

二、二级学院经费的核定方法

(一)人员经费的核定方法

1、绩效津贴的核定方法

绩效津贴的核定方法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2、缺编费的核定方法

缺编费的核定方法由人事处确定。

(二)公用经费的核定方法

 二级学院公用经费的核定方法如下:

公用经费=基础定额(A1+专业定额(A2)×专业数+教职工定额(A3)×教职工人数+学生定额(A4)×学生人数×学生专业类别系数(K+专项工作定额(A5

关于公式的说明如下:

1)定额标准:第一年试行时的定额为,A1=50000/每学院,A2=9000/每专业,A3=4000/人,A4=300/生,A5根据二级学院承担专项工作任务的不同情况确定,其中:校区日常维修费50000/每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经费定额10000/每学院,两校区教学经费定额20000/每学院。以后每年,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标准。

2)专业数:按上年末二级学院实际开设的专业数计算,在校生有二届以上(含二届)的专业系数为1,在校生只有一届的专业系数为0.5。每年的专业数统计表由教务处提供。

3)教职工人数:按上年末二级学院实际在职教职工人数计算(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不含校内兼课和校外兼职人员。每年的教职工人数统计表由人事处提供。

4)学生人数:按上年末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各学院在校生人数。每年的学生人数统计表由教务处提供。

5)学生专业类别系数(K):学校参考江苏省物价局公布的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确定,大专部的文科类为1,工科类为1.13(其中:软件专业为1.51),艺术类为1.45技师部的高技类为1.13,中技类为0.55;中外合作办学班级的系数,根据实际收费标准扣除对外分成部分后确定。

(三)专项经费的核定方法

1、一般性专项经费的核定方法

在上级部门将专项经费拨入学校后,财务处凭上级政府部门的经费下达文件在财务系统中直接追加二级学院的经费指标。对于需要经费配套的项目,填写“专项经费配套申请表”,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下达经费。

2、发展性专项经费的核定方法

二级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于每年8月底根据学校对本学院发展规划要求,编制本学院下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审批。学校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以及支持的经费额度,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处下达到申报学院。

(四)学生奖助学金的核定方法

1、校内奖助学金的核定方法

校内学生奖助学金,按照上年末在校生人数计算,标准为:大专部60/生,技师部30/生。当年新生入学后,二级学院的在校生人数增减超过10%的,按实际在校生人数进行调整。

2、国家奖助学金的核定方法

国家奖助学金,由学生处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将经费指标核定到二级学院。

(五)创收提成经费的核定方法

对于二级学院以学校名称和师资取得的收入,在上缴学校资源使用费和用于成本性开支后有结余的,可以按照规定比例提取招待费和学院的业务发展经费(提成经费)。具体核定方法,按照《南通职业大学社会服务经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三、二级学院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

二级学院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

(一)行政办公费类:

1、办公费:行政办公用品、教师教学用书、参考书及教学用品费。

2、书报杂志及印刷费:学院书报杂志资料购置费、资料印刷费、复印费。

3、邮电费:邮寄费、电话费。

4、交通及差旅费:各类用车费用、教职工因业务活动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贴。

5、一般设备、家具费:学院行政设备、家具的购置费、维修费。

(二)教学业务费类

1、专业与课程建设费: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所发生的研讨、调研等费用。

2、实验实训经费:学生实验实训所发生的资料费(实验指导书、资料印刷、装订费等)、交通费;购置实验实训教学所需的各种材料、元器件和达不到固定资产计价标准的工具、量具及简单教具;支付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费用;支付实验实训教学用的试件和零配件等加工费;购置仪器设备的燃料、润滑剂;购置实验实训卫生清扫用具;组织学生到外单位进行实习见习所发生的交通费、支付给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费或管理费;学生实践教学的参观费。

3、毕业设计(论文)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材料费、资料印刷费、装订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等费用。

4、校企合作费:学院与企业进行合作、交流、研讨中发生的专家指导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三)学生事务费类

1、学生活动费:学生社会实践、举办各类活动、学生科研、心理健康教育等发生的必要支出。

2、就业创业指导费: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班主任费:按照学校标准每月支付给班主任的津贴。

(四)党建与师资费类

1、党建工作经费:为开展学院党建工作而发生的活动费、差旅费等相关经费。

2、职工培训费:为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而发生国内外进修、培训、后续教育等费用。

四、二级学院经费的管理要求

(一)经费预算、决算和审计

1、二级学院应在学校下达年度经费额度后的两周内,按财务处提供的预算项目表模板,提交本学院的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须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将由党政负责人联签的正式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交给学校财务处。

2、二级学院在安排经费预算时,应关注以下要求:(1)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和学生奖助学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2)教学业务费类经费不得低于公用经费的50%;(3)学生活动经费不得低于按学生定额计算的公务费的10%;(4)就业创业指导费不得低于按学生定额计算的公务费的5%;(5)党建工作经费每学院每年不低于10000元。

3、二级学院的经费决算按财务处的要求执行。决算由财务处提供核算数据,经二级学院核实后形成决算文本。

4、监审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负责对二级学院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经费支出管理

1、学校对二级学院经费实行集中核算。二级学院经费的使用、发放和报销手续全部集中在学校财务处进行。

2、二级学院的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列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研究决定,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处不予办理。

3、二级学院公用经费支出必须按财务处提供的学院预算中明确的项目列支,除班主任津贴按学校标准必须专款专用外,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可以打通使用。

4、二级学院安排的业务招待费只能在创收提成经费中列支,费用报销按照《南通职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通职大[2014]5号)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5、二级学院经费中除专项经费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结余部分由学校收回外,其他经费的当年结余全部转入下年使用,纳入下一年度预算总额。

6、二级学院经费的管理,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均为本学院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根据党政会议决定,可以授权一名领导专门审批经费,也可以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对不同项目经费授权不同的领导审批经费,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院的大额经费使用,应执行《南通职业大学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学院的授权审批人,应到财务处办理备案手续。授权审批人如有变化,学院应及时到财务处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否则财务处不予办理相关业务。为保证财务信息提供的高效和准确,二级学院授权审批人在签批经费时应注明开支项目。

7、二级学院经费支出报销,实行学院授权领导审批、财务处审核制度,审批权限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试行二级经费管理办法的学院,支出金额在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的,由经费学院审批人审批;支出金额超过0.2万元及所有人员支出、招待费支出和物资采购支出,由学院党政负责人联签;支出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需学院集体讨论确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人对支出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负责,不得审批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经办人员不得将一笔经济业务的金额进行拆分后报销,以规避审批权限的规定;财务人员发现此类情形时,有权拒绝付款。

8、二级学院应据根自身情况,在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经费管理的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由财务处执行。

五、二级学院经费的考核要求                 

1、二级学院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在经费使用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确保本学院经费的正常运转。

2、财务处应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办法对二级学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年初下达公用经费指标时,根据上年末该学院学生的实际缴费比例下达。

3、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归口管理内容,制定考核细则,对二级学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六、二级学院经费收支公开要求

1、二级学院的年度经费预算在上报财务处之前,应当充分征求本学院教职工的意见。财务处审核通过的年度学院经费正式预算,由二级学院以一定的形式(公告、校园网、书面等)告知本学院的每位教职工。

2、二级学院的年终考核分配明细情况、缺编费发放明细情况,应当在本学院内部进行公开,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3、二级学院经费的年度预算、经费收支年度决算总体情况(含创收经费),应当向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会议上应重点介绍学院确定的人员支出、发生的招待费支出和实施的物资采购支出的详细情况。

4、每年,学校监审处牵头相关部门对二级学院的经费收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

1、本办法所称的二级学院,不包括实行目标管理的继续教育学院。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