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发票遗失的报销
日期:2005-04-29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780
原始发票遗失的报销
原始发票遗失的报销,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他人证明,单位主管财务校长审批后按以下规定及标准处理:
1.机票遗失,凭机票出售点证明及机场建设费票据报销;提供不出任何证据的按火车标准:一般人员按硬卧中铺标准,教授按软卧标准。
2.火车、汽车票遗失,按出差地点直线距离标准。
3.住宿费、购物发票遗失,凭原发票开出单位证明,证明书需注明原发票号码、相关项目、金额等,并加盖原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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